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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药物化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8-10-26

一、学科简介

药物化学是一级学科药学下设的二级学科,本专业是培养能在科研与开发生产领域从事药物合成、药物设计和功能基因药物的研究,药品监督和管理的高级专业人才。本专业的毕业生具有在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从事教学、科研及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的开发研究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目前本学科点已经在天然活性成分及其构效关系研究等领域形成了特色和优势。

二、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必须贯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以培养具有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德才兼备的中药学科学高级专门人才为目的。具体要求是:

1.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和习近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艰苦奋斗,团结合作,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严谨的学风和强烈的事业心及为中医药事业献身的精神;

2.掌握中药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具备医药思维,具有传承中药学理论与技术的能力,达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能够从事中药生产、检验、研究与开发、药学服务、教育、管理、流通、国际交流等方面工作;

4.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5.至少掌握一门外语,具有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进行一般学术交流的能力及一定的写作能力;

6.身心健康,德智体全面发展。

三、研究方向

1.天然活性成分及其构效关系研究

四、招生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以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五、学习年限

1.学制3年,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

2.因故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需提前6个月提出申请,导师同意,经二级培养单位管理部门审核后向校研究生处递交延期报告批准,方可延长学习年限。

六、课程设置与要求

1.课程设置

(1)公共必修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数

学时数

开课学期

X01061

硕士英语(上)

3.5

63

1

X01062

硕士英语(下)

3.5

63

2

X01082

计算机应用

3

54

1

X0109

医学统计学

2

36

1

X0111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36

1

(2)专业学位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数

学时数

开课学期

X02081

临床中药学研究进展

1

27

1

X02151

中药炮制学专论

1

27

1

X02161

中药鉴定学专论

1

36

1

X02171

现代仪器分析技术

1

54

1

X02181

药物化学专论

1

72

1

X02191

现代药剂学

2

36

2

X0221

药理学研究与实验技术

2

54

2

X03201

中药现代化共性关键技术实践

1

22

1

(3)选修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数

学时数

开课学期

X03011

体内药物分析

1.5

27

2

X0302

中药资源学

1.5

27

2

X0305

中医药科研设计

1.5

27

1

X0306

文献检索

1.5

27

1

X0307

中国历代名医选讲

1.5

27

2

X0308

中药药理学实验

2.5

4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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